《腓立比书》三章7至16节
7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,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。8不但如此,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,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。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,看作粪土,为要得着基督,
9并且得以在祂里面,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,乃是有信基督的义,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,10使我认识基督,晓得祂复活的大能,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,效法祂的死,11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。
12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,已经完全了,我乃是竭力追求,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(或作:所要我得的)。
13弟兄们,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,我只有一件事,就是忘记背后,努力面前的,14向着标竿直跑,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。15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,总要存这样的心;若在什么事上存别样的心,神也必以此指示你们。
16然而我们到了什么地步,就当照着什么地步行。
如果有人问你:「身为基督徒,你最大的心愿是什么?」你会怎样回答呢?你会否说:「我最想做一个宣教士」,或「最想当牧师」?又或是「我最大的心愿,是到世界各地向人传讲耶稣基督」?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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